一、学校简介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现有在岗教职工14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50人。师资队伍中,博士学位教师6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6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200余人。众多教师深耕教学科研一线,具备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能够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术指导、科研平台与实践资源,全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类别
涵盖三大专业学位类别,分别为教育硕士(0451)、电子信息硕士(0854)、资源与环境硕士(0857)。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细则详见学校官方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可根据学生学业完成情况依规适当弹性调整。
(四)拟招生人数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生源质量、学科培养承载力等实际情况,动态微调各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正常核验。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对应专业培养目标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依规报考。
注:所有考生须确保报考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真实有效,报考资格贯穿招生全流程,任一环节核查不合格,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式
本次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必经阶段,所有考生须在官方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逾期不予补办、不予补验。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26年10月10日—10月13日,每日9:00—22:00,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
网上正式报名:2026年10月16日—10月27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均可报名。
2. 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严格按照提示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名开放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更正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每位考生仅可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信息修改。
3. 重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仅限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及对应研究方向,不得多专业、多方向重复填报。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信息,全程保证填报资料、佐证材料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3)考生须如实报备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纪、作弊处罚记录,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4)报名系统将自动开展考生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本人学籍学历信息,存在异常的须及时完成核验修正,确保报名资格有效。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流程、材料要求由各报考点根据属地招生工作安排自主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官方通知,按时完成确认。
2. 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专业、报考点等核心内容,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照片等核验材料,积极配合报考点完成资格核验工作。
3. 考生完成网上确认后,所有报名信息一律锁定,不再更改。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信息核对疏漏、材料提交不及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 考生须严格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本人人脸图像、身份信息等电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合规有效。
五、考试安排
考生可在初试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凭个人账号密码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统一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面全程保持整洁,不得涂改、书写、粘贴其他内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研究生初试、复试全部考核环节,证件不全或证件不符者不得入场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20日—12月21日,具体考试时段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2. 初试科目
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校内自命题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包含: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33教育综合、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自命题科目具体考试内容、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复试启动前,对所有入围考生开展严格的资格复审、身份核验,学历学籍不符、报考条件不达标、材料造假者,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2.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考核细则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合格方可参与复试综合考核,加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科研潜力、综合素养、英语口语及专业应用能力,结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定考生总成绩。
(三)调剂
我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年度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结合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细则、调剂时间及录取规则。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审核录取等流程。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统筹下,严格依据国家招生政策、上级下达招生计划、本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坚持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二)被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公示结束、正式入学前,与我校、考生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明确培养要求、就业去向及相关权责,未按时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工作纠纷、档案问题、单位审批问题等各类个人相关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自行协调处理,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有效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自动失效。
(五)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全过程中存在违纪、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相关违规记录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