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11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2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五)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8日~7月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六、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七、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八、收费事宜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九、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