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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年度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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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85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4:20 打印此页 关闭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高质量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鼓励学生积极上进,勤奋学习,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按照《评选与奖励优秀生管理办法》,现就2022-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院评优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1.三好学生

比例:各班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参加评比总人数的10%

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能与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待人谦虚,文明礼貌;(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并有钻研精神。能认真对待各项教学环节,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位次在全班学生数的14之前;(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2.三好学生标兵

比例:参加评比学生总数的0.5%。

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条件且在三好学生中表现突出者;(2)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均能在全体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并被学生公认为学习榜样;(3)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3.优秀学生干部

比例:不超过评比人数的5%

条件:(1)参照三好学生评比条件;(2)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建设良好班风、学风活动中成绩显著,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3)担任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时间一年以上;(4)学习成绩合格。

4.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设一、二、三等奖)

比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条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详细标准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

5.单项奖学金获得者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守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竞赛、社会实践、文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校友会奖学金获得者(共设2名)

条件:符合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评选要求,通过个人申报、辅导员推荐,参加公开答辩。

7.先进集体(设标兵班级、优秀班级)

比例:不超过参加评比班级数的10%。

条件:(1)班风正、学风好,全班学习风气浓厚,成绩良好;(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礼貌;(3)全班同学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成绩显著;(4)班干部团结一致,互相协作,工作积极主动,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有关班风、学风建设的各项活动;(5)全班学生中无严重违纪现象,对后进学生能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共同进步。

8.先进集体(设优秀团队)

条件:团队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体、艺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并能突显团队凝聚力、创新力及感染力。

二、评选步骤

学生自评——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复核——班级公示——部分奖项组织公开答辩——学院审核——公示——发文——表彰

三、时间安排

评选阶段:202311月上旬至202311月中旬,报表截止时间1120日。

表彰奖励: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与“三好学生”称号可兼得;6-8类奖项需参加公开答辩进行评定,根据对应奖项予以发放奖金及证书。

2.在评优评奖年度中,若有违反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规定或考试作弊者,则取消其个人及所在班级的年度评优资格。

3.2024年成人高考报名已经开始,有需要的学员抓紧时间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详询杨老师:18952316883,地址:淮安市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6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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